01
婚姻和感情,我們追求的是一種自由和忠誠。這就是說,我們選擇什麼樣的感情,選擇什麼樣的婚姻,是我們自己比較自由的一個選擇,誰也干涉不了我們。但同時,這種自由又被忠誠和專一約束著,我們不能因為這種自由,就隨便放肆我們的感情,想和誰交往就和誰交往。特別是婚後,我們更應該對婚姻忠誠。否則,我們傷害婚姻,婚姻必將傷害我們……
02
有這樣一個網友,給我發來求助,他說:
我認識一個女孩,在我沒有和老婆結婚之前就認識了。那時候,女孩是有過一次婚姻的,還有一個孩子,孩子跟著前夫。當時我不知道她這些情況,她很年輕,我以為她未婚,後來在一起之後,了解之後才知道的。但當時,我家人不同意,反對我和她在一起。家人就跟我安排相親,認識了我現在的妻子。不過我和那個女孩也一直有交往,結婚之後也沒有斷過。
現在,我跟我媳婦兒,兩個人沒有感情基礎,性格不合,結婚之後,經常吵架。現在也有了一個孩子,我們的婚姻完全在因為這個孩子在維繫著,靠著這份責任在維持。我跟家裡人也提過我想離婚和那個女孩結婚,家人不同意,但是,那個女孩一直也沒有放棄我,一直跟著我。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?
老婆和我的關係不好,和我父母的關係也不好,現在,我們搬出來沒有和父母一起住了。我很煩,一邊是等了我5年的人,一邊是沒有感情的妻子,想離卻離不了,真的很煩。
03
作為婚姻家庭諮詢師,我是這樣給他回復的:
我覺得你能把你的求助信息發出來,公開諮詢求助,我就覺得你勇氣可嘉,這種事情發出來,估計挨罵的幾率非常大。你自己都沒有想過你的問題在哪裡嗎?是什麼導致了你今天的局面嗎?
一,不負責任。在沒有結婚之前就認識一個女孩,雖然後來了解到這個女孩有過婚姻,有過孩子,可是你也沒有介意,一直在交往,你想和她結婚,卻被家人反對,於是,你就不負責任地跟相親對象結婚了。這是導致不幸的根源啊。
二,背叛婚姻。不管怎樣,既然已經結婚了,就不該再和那個女孩交往了。就算她不管不顧地跟著你,你因為有婚姻,也不能違背道德原則,去做背叛婚姻的事情啊。這一點是你不能被同情,不能被接受的地方。
三,沒有擔當。既然婚姻不幸,過不下去,那就沒有必要耗下去。耗下去,勉強維持婚姻的完整,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,也是對妻子和孩子的不負責任。要麼收心好好過,要麼過不下去離婚,就算家人反對,就算覺得為了孩子,但做不到好好過,就只能好好散。
以上三點,你好好反思下自己。不必要煩,所謂的煩,都是因為你自己的貪和自私。正是因為你想要的太多,所以才不知道要什麼。
04
其實,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男人。一副無辜受害的樣子,婚姻不幸仿佛自己就該做一些傷害婚姻的事情似的。而對於不該愛上的人,又是一副深情重情的模樣,讓人覺得這男人有情有義。殊不知,真正的男人,最不該傷害的兩種女人,一個就是願意跟自己無怨無悔生活在一起的妻子,一個就是一直愛著自己的女人。
當這兩種女人同時都存在的時候,是男人,就必須做一個選擇,不選擇就是傷害兩個人。真正的好男人,要麼選擇愛自己的人攜手一生,要麼婚外就不再去愛上不該愛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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